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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都体育学院第十三届“星星之火”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凤凰岭校区、研究生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校团委将联合举办首都体育学院第十三届“星星之火”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首都体育学院第十三届“星星之火”学生创业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校团委

协办单位:体育教育训练学院、运动科学与健康学院、武术与表演学院、休闲与社会体育学院、管理与传播学院、凤凰岭校区、研究生部

承办单位:休闲与社会体育学院

三、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四、比赛类别

本届大赛设创新创意组,初创成长组,传承红色基因组三个组别。

1.创新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初创成长组:参赛项目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4月1日及以后注册)或虽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但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实际运行6个月以上(2021年10月1日以前)。

3.传承红色基因组:参赛项目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五、参赛要求

(一)第十三届“星星之火”学生创业大赛以项目团队形式报名,每个项目团队人数为2-5人(其中项目团队负责人1人),由项目团队负责人在本单位报名。鼓励学生跨学院(专业)组建项目团队。

(二)每个项目团队提交1项创业项目策划(或运营)方案。

(三)每个项目团队的指导教师不超过1人。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团队不超过2个。

(四)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比赛组别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决赛一等奖和二等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五)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初赛,并推荐不超过5个项目(不论何种比赛类别叠加计算)团队参加学校决赛。

六、作品要求

参赛项目团队提交有关新产品、新设计或新创意的创业项目(策划或运营)方案(详见附件1),具体要求如下:

(一)以“传承红色基因”、助力“新农村、新农业、新农民、新生态”建设,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等为主题的相关创业(策划或运营)项目。

(二)围绕数字经济条件下的体育(如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人工智能、体医融合、场馆运营、体育培训服务、信息咨询、体育用品制造与营销等)、教育等主题,鼓励学生积极设计与“运动与健康”“居家运动”“冰雪运动”“国潮风”“京津冀一体化”“一带一路”“互联网+”等相关的创业(策划或运营)项目。

(三)参赛作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实用性及可操作性;具备较独特的商业模式,考虑市场容量和商业前景。

参赛作品须为原创,项目负责人须承诺无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情况。

(四)如参赛作品涉及技术发明或创造,需提供相关认定证书。

(五)如参赛项目已完成工商注册并经营,需提供说明经营情况的相关材料(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完税证明等)。

七、大赛流程

第十三届“星星之火”学生创业大赛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部分。

(一)初赛由各单位负责组织。请各单位根据大赛评审要求,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初赛,并按规定数量推荐参加学校决赛。

(二)决赛由主办单位组织,采取专家评审形式,有关评审办法见附件2。

(三)第十三届“星星之火”学生创业大赛日程见下表,有关具体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日期

大赛安排

2022年4月中下旬

学校发布第十三届“星星之火”学生创业大赛通知

2022年4月中下旬

党委学生工作部、各单位分别组织学生创业知识培训

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报名并提交参赛作品

各单位组织初赛

2022年5月中旬

各单位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提交推荐参加决赛作品及PPT

2022年5月下旬

学校决赛(决赛形式待定)

八、大赛奖项

(一)学生奖项:

1.一等奖3个,分别为创新创意组1个,初创成长组1个,传承红色基因组1个,颁发证书及奖金3000元;

2.二等奖6个,分别为创新创意组2个,初创成长组2个,传承红色基因组2个,颁发证书及奖金2000元;

3.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及奖金1000元。

4.若因参赛项目不足而导致一等奖或二等奖缺口将酌情调整奖项数量。

(二)教师奖项:优秀指导奖3个,颁发证书。

(三)团体奖项:最佳组织奖2个,颁发证书。

九、政策支持

(一)根据《首都体育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7)(2021)》文件规定,参加学院预赛的学生可计算“第二课堂与社会实践”中“学生创新创业”1学分,参加学校决赛的学生可计算“第二课堂与社会实践”中“学生创新创业”2学分。

(二)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赛获奖项目,学校将优先推荐参加北京市、全国有关大学生创业大赛及优秀创业项目团队评选,优先推荐获取创业支持及经费资助,并协助获奖项目进行展示、推广等。

(三)遴选参加“青创北京”2022年“挑战杯”首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15个参赛项目将优先参加本次大赛决赛,但占用本单位报送名额。

十、其他事项

(一)第十三届“星星之火”学生创业大赛咨询电话:82099061(学工部就业办公室)

(二)第十三届“星星之火”学生创业大赛其他事宜,请关注校园网及大赛网页和微信公众号通知。

网页:就业指导中心https://jy.cupes.edu.cn/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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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首都体育学院第十三届“星星之火”学生创业大赛创业项目方案(模板)

附件2-首都体育学院第十三届“星星之火”学生创业大赛决赛评审办法


党委学生工作部  教务处  校团委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