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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的有效期限怎么算

毕业生在还没有毕业的时候会需要参加实习,而在实习的时候需要签订就业协议,这是为了保障实习生各项权益以及义务的关键性的文件。就业协议上面是会有它的期限,那么,就业协议的有效期限怎么算?


1、就业协议的有效期限怎么算?

就业协议的有效期为:企业和毕业生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就业协议只是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签订的协议,其效力始于签订之日,终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时。劳动合同的有效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以合同方式确定的,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双方不得随意变更、中止。对毕业生来说,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原就业协议随之失效。从这点来看,就业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诉讼时效的起算

200851日前,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200851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都是与就业相关的,但有本质上的区别。

1)内容不同:在毕业生就业协议当中,毕业生的义务是向用人单位如实地介绍自己的情况,并按时到用人单位进行报到。用人单位的义务是如实向毕业生介绍自己的情况,负责办理毕业生有关手续。学校的义务则是负责完成有关的派遣工作,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分配的具体体现。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主体不同利和义务的合同。

2)主体不同:就业协议书主体有三方,毕业生、用人单位、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是人才市场上的平等主体,双方经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而达成协议。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则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3)法律依据不同: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无名合同,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分配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政策规定,这个协议一经签订,各方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要变动这个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取得另外两方面的同意,否则按违约处理。劳动合同是有名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规范。

4)签订时间不同: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找工作过程中落实用人单位后签订的,就业协议的签订在学生离校前。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订立的。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工资待遇、住房等方面有事先约定,可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注明,附后补充**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对此内容应予以认可。

5)适用的人员不同:劳动合同可以适用与各类人员。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有劳动能力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经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一经录用都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只适用与高校毕业生。

6)纠纷解决方式不同:毕业生因就业协议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能提请劳动争议仲裁。若因劳动合同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如当事人就劳动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就业协议书是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所在高校三方签定的就业协议书,是在毕业生派遣之前签订的;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定的关于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受劳动法的约束与保护,并且是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签定的。不论有何区别,但在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一经签定,都具备法律效力,不论是毕业生还是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3、签订的就业协议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不可以,劳动者违反培训服务期或者禁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劳动者违反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能约定违约金的情形: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从此规定看,假如没有培训费就不能约定违约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约定离职后竟业限制条款,为保证这些约定能够执行可以约定违约金。

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4、签了就业协议又想解约

以案释法:201212月,小刘与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实业)及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签订了《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约定小刘毕业后到正X实业就业。去年425日,小刘向正X实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表明由于家庭原因自愿放弃到正X实业就业的机会。次日,正X实业向小刘回复邮件称,同意和小刘解约,但不能给其开具解约函。72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在小刘提出的解除三方(中国石油大学、小刘、正X实业)就业协议的申请上签字盖章,表示同意。其后,小刘和正X实业因解约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小刘将正X实业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解除三方就业协议。庭审期间,小刘称为了解约,曾开具三份其母亲做手术证明,但正X实业认为小刘解约的理由是托辞。正X实业表示,在签约之前三方就已达成共识,要求征得学生家长同意,而且三方协议实际上对企业来说并非强制性约定,如果毕业生对企业提出解约要求,可以不来报到,但公司没有出具解约函的义务。正通实业还指出,签订的就业协议明确规定,三方都应严格履行协议,若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需征得另两方同意,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该条规定,小刘违约在先,正X实业不认可小刘的诉讼请求。新疆XXX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组织双方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小刘与正通实业解除三方就业协议,小刘可自行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案件受理费、邮寄送达费,由小刘承担。

三方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审理此案的法官王太初解释说,每个毕业生找到用人单位后都要先签订就业协议书,该就业书也称为三方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这个协议虽然是意向性的,但各个高校的就业指导中心和用人单位都要盖章才能生效,之后用人单位和学生再签劳动合同。

现在大学生找工作时,有不少学生手里都捏着几份《就业协议书》,违约的毕业生也不少,这些学生普遍认为这不是不讲诚信,而是双向选择。王太初说,这种想法其实是错误的,草率地和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是有风险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的就业协议书具备相应法律效力,不能轻易反悔,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毕业生要承担法律责任。

就业协议书的合法性毋庸置疑,实际上也是最值得大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共同关注。严成提醒毕业生,在与意向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对待附加协议要更加认真谨慎,因为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几乎等同于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仔细斟酌后再签,切不可草率,更不能轻易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