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技能考核与展示的通知

京教函〔2019360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北京市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中关于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开齐开足体育课,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的指示精神,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52号)落到实处,市教委决定从2019年起,开展为期五年的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技能考核与展示工作(以下简称教师技能展示)。现将教师技能展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高度重视。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市委市政府也专门印发文件进行了部署。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站在新时代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高度,理解和把握教师技能展示的重大意义,按照分批推进、全面实施、考培一体、提高质量的原则,开展辖区内中小学体育教师技能考核与展示工作,做到应考必考,不留死角,努力提高考核与展示工作的质量。

二、明确目标。狠抓新时代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建设质量,提高本市中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完成2012831日后新入职(含从外省调入)的中小学体育教师考核与展示任务,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通过教师技能展示工作,为首都广大中小学生在校期间掌握1-3项运动技能、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提供专业支撑;为提高本市中小学体育教学和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质量打下坚实基础;为充分发挥体育学科育人功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三、认真实施。各区要根据市级考核与展示方案要求,结合本区中小学体育教师的现状,合理规划区域内教师技能展示工作,并组织好培训与考核。要将考核结果通报至各学校,并做好考核不合格教师的教学能力培训工作。要将考核、展示与常态教研工作相结合,提高教研工作的实效性。各区应于每年的930日前,将本区中小学体育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至市教科院基教研中心备案。市级教师技能展示工作由市教科院基教研中心负责组织。市级考核与展示工作不设置缓考与补考,当年考核不合格教师名单将通报至各区教委。各区和学校要加强对考核不合格教师的管理和培训。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719

附件

北京市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技能考核与展示工作方案


一、考核与展示目的

打造一支符合新时代学校体育需要的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切实发挥体育教师在引导学生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本市中小学体育教学质量。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体育在推进素质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为培养学生集体主义意识和爱国主义精神,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二、考核与展示对象

考核对象为2012831日后,新入职(含外省调入)的本市中小学体育教师。入职不满1年的教师,不参加市级考核与展示。

考核成绩优异者,参加市级展示活动。

三、考核与展示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集体操类、运动技能和教学能力三个方面。

(一)集体操类

1. 广播操

小学:《七彩阳光》、《希望风帆》;

中学:《舞动青春》、《放飞理想》。

2. 武术健身操

小学:《旭日东升》、《雏鹰展翅》;

中学:《英雄少年》、《功夫青春》。

(二)运动技能

运动技能考核内容依据《北京市中小学体育教师教学技能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试行)》(京教体艺〔201615号)和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体育与健康教材。教材内容做出修订者,以教材内容为准。

每位教师至少参加3个运动项目的考核,其中,武术和田径为必考项目,其他项目由参加考核的教师根据自身的情况自行选择。

(三)教学能力

考核教师日常课堂教学所需的备课、讲解和教学组织能力。

四、评分标准及成绩评定

评分标准执行《北京市中小学体育教师教学技能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试行)》(京教体艺〔201615号)有关要求;教师自选项目不在考核内容之列者其考核标准由市教科院基教研中心组织专家另行研制,另行发布。

考核结束后各项考核分数均转化为百分制。考核总分由集体操类得分的10%、运动技能得分的60%和教学能力得分的30%组成,三者之和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处理,保留整数。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上者为优秀等级,70-84分为良好等级,60-69分为及格等级,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等级。

五、考核的组织实施

(一)各区教委要成立由主管领导牵头,相关科室、教研部门共同组成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区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考核与展示工作方案,统筹协调考核与展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落实市级考核与展示工作的相关要求。

(二)成立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考核与展示专家组。专家组负责考核与展示工作的具体实施,解释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等专业问题。区级专家组成员需具有高级教师职称或区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荣誉称号;市级专家组成员需具有高级教师职称或市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荣誉称号。专职中小学体育教研人员可以适当放宽限制。

(三)各区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区领导小组根据区域特点自行决定;参加市级考核的区和学校均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四)考核与展示工作按学年度组织实施。组织工作从9月份新学期开始,到次年7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前三阶段为学校、学区(片)和区级考核与展示阶段,区级工作需在次年430日前完成,由各区组织实施。第四阶段为市级考核与展示阶段,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由市教科院基教研中心组织实施。市级考核不设置缓考与补考,考核不合格者,参加次年的考核工作。

(五)各区教委体育主管科室、教研部门,要将考核结果作为体育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部分纳入考核档案。

(六)市区教研部门要积极为考核成绩优秀的老师搭建展示、交流的平台,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带动、引领和示范作用。

附件:1. 北京市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技能考核与展示登记表

2. 北京市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技能考核与展示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北京市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技能考核与展示登记表

区:   学校: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组长签章:

年  月 日





组长签章:

备注:本表装入个人业务档案。



附件2


北京市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技能考核与展示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姓名

单位

性别

出生

年月

入职

时间

政治

面貌

教龄

职称

毕业

院校

学历

所学

专业

运动专项

周课时数

跨年级授课

















































































































备注:“单位”一栏必须与教师所在学校公章一致;由各区汇总加盖公章后上报,电子版同时发至lzc_fl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