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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文件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文件的通知

 

京教学〔2018〕1号

 

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促进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北京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基层就业教育引导

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各高校”)要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唱响基层就业主旋律,以落实全国和北京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教育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锻炼成长;积极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到新疆、西藏工作,切实做好北京市大学生村官(选调生)招录工作,展现新时代首都大学生的过硬政治素质和良好形象。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南开大学新入伍大学生回信精神,引导和鼓励更多大学生参军入伍,确保北京大学生征兵工作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二、积极服务国家和首都战略需要

各高校要围绕国家战略发展需要,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积极对接首都“四个中心”建设需要,推荐输送优秀毕业生,为国家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要充分利用北京作为国际交往中心的优势条件,结合北京高校人才培养特色和学科优势,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协调交流,为毕业生提供多种方式的咨询、指导、培训服务,鼓励支持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

三、全力做好创新创业指导服务

各高校要切实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要进一步健全大学生创业工作机制,完善创业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大学生创业指导和服务水平。要支持优秀创业团队参加重要创业大赛活动,宣传大学生创业优秀成果,积极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示范性创业中心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教育引导、孵化基地、师资队伍等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高校分园要强化与市级创业园联动互补,积极发挥学科领域及地理位置优势,做好辐射、服务周边其他高校大学生创业团队孵化工作。

四、规范就业手续办理

各高校要以首善的标准做好就业服务管理,深入推进“互联网+就业”新模式,提升就业信息精准推送服务质量水平。要认真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定向生履约管理的通知》(京教学〔2017〕4号)要求,严格规范定向生履约。市教委将出台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的规范性文件,各高校要充分承担起办学主体责任,落实就业政策制度,维护广大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