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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七)

61. 具有本科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升学考学优惠政策?

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2. 毕业生退役后就业及户档迁移有何优惠政策?

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出现役后,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从退出现役当年的121日起至次年1231日止),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到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求职的,可按规定免费享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提供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63. 什么是社会保险?我国建立了哪些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参保者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风险情况下提供物质帮助(包括现金补贴和服务),使其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免除或减少经济损失的制度安排。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64. 毕业生参加社会保险享有哪些权利?

高校毕业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3)有权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权益记录;

4)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5)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此外,还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65. 应届毕业生不想当年就业,打算明年再考研究生或申请出国(出境)留学,该怎么办?

对于不想当年就业,打算明年再考研究生或申请出国(出境)留学应届毕业生,可采取如下处理方式:

1)申请正式派遣回生源省市就业主管部门;

2)申请不就业,将户口、档案关系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街道等劳动部门。建议毕业生采取第一种处理方式。


66. 毕业生体检小三阳能否就业?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811日实行)中第三章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67. 北京生源毕业生也需要签约吗?

需要,请参见《就业报到证》的作用和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作用,只是北京生源的毕业生在京工作不需要户口审批手续。


68. 毕业生已经报考了公务员,还能和其他单位签约吗?

公**从报名、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到录用,整套流程要将持续近半年左右的时间,这几年公**的录用比例又很低,鉴于这种情况,学生在这个过程中是可以继续找工作并签约的但是建议学生要与签约单位说明自己已经报考公务员的实际情况,最好能在就业协议上做出如果通过公**,同意学生改派等约定,这样避免在申请更改就业去向时发生很多不必要的误会,甚至延误派遣,并且也能体现对用人单位的尊重和理解。


69. 毕业生的党组织关系如何迁转?

毕业生的党组织关系转递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毕业生就业情况

中共正式党员

中共预备党员

1

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转至工作单位

转至工作单位

2

考取研究生或第二学位的毕业生

转至录取学校

转至录取学校

3

北京生源待分的毕业生

转至生源所在区县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保留在原党支部,待转为正式党员后组织关系转至生源所在区县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支部(其间落实工作单位的,要转至工作单位)

4

京外生源待分的毕业生

组织关系保留原支部

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支部

5

京外生源二分毕业生

组织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

组织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


70. 什么是就业见习?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如何参加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指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人意愿,组织其到经政府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进行见习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的一项就业促进措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参加就业见习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当地团组织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就业见习的组织实施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媒体、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渠道,发布就业见习信息,公布见习单位名单、岗位数量、期限、人员要求等有关内容,或者组织开展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活动,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见习单位对接。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可与原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当地团组织联系,主动申请参加就业见习。